《河北画报》投稿须知
一、杂志简介
《河北画报》杂志创刊于1957年,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,由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,河北画报社主办的省级社科综合类半月刊,融报道性、艺术性、知识性于一体。集社会性、思想性、可读性于一刊。杂志国内统一刊号:CN13-1006/Z,国际标准刊号:ISSN1003-8094。
本刊(下半月,维普 万方收录)刊登文艺作品、文艺类稿件等,欢迎各文科院校、艺术院校、文艺团体、演出团体、群艺馆、文化馆、档案馆、图书馆、工会、文化宫、博物馆及各企事业单位宣教科室等从事文艺事业的工作者,刊登稿件及其他作品。
二、主要栏目
非遗研究,美术与设计,音乐与舞蹈,文化旅游,影视传媒,艺术研究,教育艺术。
三、征稿要求
1.主题鲜明,资料可靠,数据准确,文章需要至少5500字符,抄袭率不超过15%。
2.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,同时在署名下方注明作者单位。
3.论文如为立项课题,请在文章尾部注明课题名称及编号。
4.为缩短出版周期和减少错误,欢迎来稿采用电子邮件形式。
5.来稿一律文责自负,切勿一稿多投。
四、来稿须知
1、来稿作者对文稿的真实性和保密性负责。来稿注明作者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。
2、编辑部对所有来稿会及时处理,文章如被录用,编辑部在一周内将“稿件录用通知”发给作者。另请自留底稿,恕不退稿。稿件刊登后,赠当期杂志1册,以供用途。
3、杂志封三、底开展“美术作品、摄影作品、雕塑作品”等彩色专版,有意者请与我们电话联系,或通过电子信箱投稿,我们将择优刊登。